出臺的背景和目的
為了保障用戶用氣安全,《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規定,燃氣經營者應當指導燃氣用戶安全用氣,并對燃氣設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燃氣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對燃氣使用的安全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廣東省燃氣管理條例》規定,燃氣經營企業應當每年至少為用戶免費提供一次入戶安全檢查;《深圳市燃氣條例》規定,燃氣企業應當對用戶燃氣設施和安全用氣情況每十二個月至少檢查一次。同時,行業標準《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CJJ51-2016) 對用戶燃氣設施安全檢查從技術層面進行了規定。
我局曾于2008年制定《深圳市管道燃氣居民用戶用氣安全檢查辦法》,對管道燃氣居民用戶安全檢查作了規定,但一直缺少瓶裝燃氣居民用戶安全檢查的相關辦法,這也是本次編制管理辦法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之一。有必要按照上述上位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涵蓋我市管道燃氣和瓶裝燃氣居民用戶的安全檢查管理辦法。
目前,燃氣企業在實施入戶安全檢查時,對于檢查內容及范圍、各類隱患的處置方法、檢查結果告知方式等,不同企業有不同的認識,從而導致瓶裝燃氣企業之間、瓶裝燃氣企業和管道燃氣企業之間入戶檢查操作細則不一致,入戶安全檢查效果也參差不齊。這一問題即不利于燃氣企業有效的落實上位法規定,更不利于保障燃氣企業和居民用戶的合法權益,因此,有必要對燃氣企業入戶安全檢查進行規范和統一。
對安全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的處理措施,《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廣東省燃氣管理條例》《深圳市燃氣條例》都作出了規定,要求通知(提醒、告知)燃氣用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整改),對不及時消除隱患的要采取措施。但是,如何跟蹤用戶隱患整改情況,以及對用戶未及時整改的情形如何處理,上位法未作明確規定。實際上,通過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隱患的后續處置,如果隱患得不到消除,就無法實現安全檢查的目的,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隱患消除機制,形成從隱患的發現到告知、督促、整改、消除等全過程的閉環管理體系。
主要制度設計的說明
關于適用范圍
居民用戶燃氣管道設施是用戶的自有財產,戶內空間是用戶的私有空間,用戶依法應當對用戶燃氣管道設施進行維護并承擔相應的費用。但實際上,由于部分用戶缺乏燃氣安全常識,或者安全意識不強,對燃氣管道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不到位,或者存在不安全的用氣行為,從而產生事故隱患。
據有關媒體統計,2017年我國燃氣事故主要集中在居民用戶戶內,約占65%,燃氣事故種類中瓶裝燃氣事故約占63%。因此,為減少用戶用氣事故,本辦法規定的安全檢查范圍為居民用戶,檢查內容覆蓋國家、省、市燃氣條例的規定,內容,即對戶內燃氣管道設施及安全用氣情況進行檢查,對戶外燃氣管道設施的檢查由于不需要入戶,相對比較容易實施,由燃氣企業自行實施即可。
關于職責分工
一是明確市區主管部門職責。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燃氣管理工作”的規定,市區燃氣主管部門]依法具有監督燃氣企業居民用戶安全檢查活動的職責,同時,市主管部門還應當指導區燃氣主管部門開展轄區居民用戶安全檢查監督管理工作并推動相關技術標準的編制工作;區主管部門還應當組織開展轄區居民用戶安全檢查以及組織轄區有關單位督促居民用戶消除隱患。
二是明確街道辦事處的職責。目前,街道辦事處整合了綜合執法、社區網格管理等多方力量,且依法具有治理轄區隱患的職責,由街道辦事處結合網格管理協助區主管部門開展安全檢查、督促居民用戶消除隱患是可行的。
三是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規定,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對燃氣使用的安全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比如,消防部門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對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質監部門]依照《氣瓶安全監察規定》對氣瓶使用者遵守安全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管。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依照《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加強出租屋的動態管理,發現違反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應當及時通報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等等。
四是用戶應當履行的義務。用戶燃氣管道設施產權歸屬用戶,用戶應當對自有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負責,遵守安全用氣規定,不實施法律禁止的用氣行為,加強對燃氣管道設施的日常檢查,積極配合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消除措施。
關于檢查內容和標準
如前所述,深圳市燃氣行業協會已制定發布團體標準《瓶裝液化石油氣居民用戶安全檢查技術規程》,下一步將以我市地方標準的形式發布管道氣居民用戶安全檢查標準。我市團體標準和地方標準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的,保證其既高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又符合我市實際。因此,我市居民用戶安全檢查鼓勵使用我市團體標準和地方標準,在此基礎上,如果檢查單位的檢查內容團體標準和地方標準未予明確,則不應低于現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關于居民用戶燃氣安全檢查主體
一是燃氣企業。燃氣企業依照國家、省、市燃氣條例的規定,對其所供應的居民用戶進行安全檢查。
二是區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區主管部門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可以組織轄區街道辦事處開展安全檢查,街道辦事處應當予以協助。
三是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具有對燃氣使用的安全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的職責,如消防部門、質監部門、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物業服務企業等等,上述部門和單位也可以依法組織實施安全檢查。
關于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的處置方式
《管理辦法》將安全檢查發現的問題分為四大類,按照分類處理的原則分別規定了處置方式。
一是漏氣隱患。對安全檢查發現的漏氣隱患,應當按照“先控制、再處置”的原則,首先立即關閉氣源閥門,然后根據泄漏位置進行分別處理。對于屬于燃氣企業供應的氣瓶或燃氣管道系統和附屬設施漏氣的情形,應當由燃氣企業按照搶修作業程序進行緊急處置。對于氣瓶調壓器、連接軟管等用戶自有設施漏氣的情形,應當由用戶立即進行更換。對于燃氣燃燒器具漏氣的情形,應當由用戶及時更換或委托燃氣燃燒器具單位進行維修。
二是其它隱患。此類隱患的特點是未發生漏氣,現場無法立即整改,但其安全風險較大。因此,為保障居民用戶的安全,對此類隱患居民用戶應當先停止用氣,在此前提下及時整改。安全檢查人員應當書面告知居民用戶具體隱患及消除隱患的建議。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深圳市燃氣條例》規定,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而用戶拒不整改的,燃氣企業可以采取停止供氣等安全保護措施。為有效保障用戶用氣安全,同時提醒用戶及時消除隱患,對存在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情形的,用戶應當首先停止用氣并及時消除隱患。
三是違規用氣的情形。此類情形的特點是未發生漏氣但現場可以立即糾正。對此類情形,安檢人員應當協助居民用戶立即進行糾正,同時向居民用戶發放風險告知書,告知用戶不應當實施的違規用氣行為,普及安全常識、提高居民用戶的安全意識。
四是涉及其它部門職責的問題。對于涉嫌盜用燃氣的情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規定依照有關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進行處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油氣、破壞油氣設備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此應當由公安機關立案查處。對于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的用氣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定應當由消防部門]進行查處。
關于隱患整改情況的跟進
如前所述,用戶燃氣管道設施產權歸屬用戶,用戶對自有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負責,并及時消除隱患。但是,燃氣企業不具有執法權,不能強制用戶消除隱患,只能提醒用戶消除隱患。如果用戶不及時消除隱患或拒絕消除隱患,安全風險就會持續存在,萬一發生事故則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因此,對用戶不及時消除隱患或拒絕消除隱患的情形,應當及時,上報區主管部門,由區主管部門組織街道辦事處,結合社區網格管理督促用戶及時消除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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