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及時、有序、高效、正確、妥善地處置可能發生的燃氣事故或與燃氣有關的緊急事件,提高處置突發燃氣事故的能力和效率,減少事故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正常的生產、生活,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訂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西安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西安市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1.3 事故分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陜西省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試行)》和省、市關于重特大事故有關規定并結合燃氣行業特點,西安市燃氣事故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 較大(Ⅲ級) 、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3.1 以下事故為特別重大燃氣事故(Ⅰ級)
(1)發生燃氣突發性泄漏、著火、爆炸直接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停氣的事故;
(2)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1.3.2 以下事故為重大燃氣事故(Ⅱ級)
(1)發生燃氣突發性泄漏、著火、爆炸直接造成5萬戶以下、3萬戶以上居民停氣的事故;
(2)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下、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下、5000萬元以上的事故,或100人以下、5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下、5萬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1.3.3 以下事故為較大燃氣事故(Ⅲ級)
(1)發生燃氣突發性泄漏、著火、爆炸直接造成3萬戶以下、1萬戶以上居民停氣的事故;
(2)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下、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下、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或50人以下、3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下、5000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1.3.4 以下事故為一般燃氣事故(Ⅳ級)
(1)發生燃氣突發性泄漏、著火、爆炸直接造成1萬戶以下居民停氣的事故;
(2)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2人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3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000人以下的安全事故。
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含各區縣、開發區,西咸新區)內燃氣(包括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在儲存、運行、經營、使用過程中,突然發生的并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人身安全、城市設施安全和重大財物損失的事故。
1.5 預案體系
在西安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指引下,西安市燃氣事故應急處置預案體系由西安市及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燃氣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和市、區縣(開發區)燃氣經營單位事故應急處置預案以及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1.6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科學決策,依法規范;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2.組織體系與職責
2.1 組織體系
西安市燃氣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在市應急委員會領導下,成立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下設西安市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市政局),辦公室下設燃氣事故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下設搶險救援組、專家顧問組、事故調查組、善后保障組。
2.1.1 西安市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領導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 市市政局局長
成 員:市政府辦公廳、市應急辦、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安監局、市質監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公安局、市市政局、市消防支隊、市環保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廣新局、市衛計委、市商務局、市水務局、市工信委、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分管領導,應急管理及燃氣專家顧問組負責人。
職 責:市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是燃氣事故應急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下達應急命令,決定較大(Ⅲ級)及以上燃氣事故的應對工作,決定應急救援、事故處置、人員調配等各項工作的原則和措施,指導、監督應急工作的全過程。
本預案涉及的所有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保證在預案啟動后能立即、有序的開展燃氣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保證燃氣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相關政府部門、單位及各區縣政府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具體分工如下:
市政府辦公廳:負責調度、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力量,保障事故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市委宣傳部:負責統一發布事故信息及搶險救援情況,做好新聞媒體的協調工作。
市總工會: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協助做好職工穩定工作。
市安監局:負責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負責組織事故調查并參與事故處理工作。
市質監局:參與搶險方案的制定;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和技術、質量分析。
市建委:參與事故現場指揮;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協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市房管局:負責督促區縣、開發區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指導物業服務企業配合做好燃氣事故應急處置和安全宣傳工作;組織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對受損房屋進行鑒定。
市公安局:參與事故現場指揮;負責做好事故現場的警戒與人員疏散工作;負責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工作;協調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消防支隊及轄區公安機關等部門的配合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和原因分析工作。
市市政局:承擔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相關工作,協助指揮部進行現場指揮協調。
市消防支隊: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參與制定搶險方案。
市環保局:負責現場環境污染的監測處置。
市民政局:負責對亡故人員的遺體接運,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參與對受傷人員的撫恤慰問工作。
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協調本系統涉及燃氣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督促學校加強應急救援知識技能的教育培訓工作。
市文廣新局:負責事故救援信息和相關政策的宣傳,及時準確報道事故災情和搶險救災工作。
市衛計委:負責對燃氣事故的傷員進行及時的醫療救治。
市商務局:協助安排燃氣事故中商品、食品等相關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工作。
市水務局:負責根據救援需要,協調用水保障;負責組織協調本系統涉及燃氣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市工信委:負責協調指導電信運營商,保證通信信號暢通,確保應急救援通訊暢通。
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負責根據救援需要,提供電力保障;負責組織協調本系統涉及燃氣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西安城投集團:負責天然氣儲存設施、運行管網、燃氣廠站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負責調集公交運力對受災人員進行緊急轉移。
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服從市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揮,做好各項配合工作;負責一般燃氣事故(Ⅳ級)的應急處置工作;協助做好現場疏散、疏導工作,協助做好事故現場的警戒工作;組織安排街道(社區)做好對群眾的宣傳、解釋、勸導、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應急管理及燃氣專家顧問組:為燃氣事故的處置提供科學、有效的技術支持和決策咨詢。
2.1.2 西安市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主 任:市市政局局長
副主任:由市政府辦公廳、市應急辦、市委宣傳部、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質監局、西安城投集團分管領導擔任。
成 員: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安監局、市市政局、市質監局、西安城投集團、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燃氣經營單位、應急管理及燃氣專家顧問組相關人員組成。
職 責:負責西安市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督導檢查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燃氣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落實和演練情況,傳達、執行西安市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有關指令。發生突發事故時,判斷并發布預警級別,決定一般燃氣事故(Ⅳ級)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按照西安市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指令,具體負責燃氣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的有關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專家進行現場調查、取證,并根據現場調查結果和專家意見,擬定事故處置的技術措施。負責對外協調溝通、事故分析匯總、上報等工作。
2.1.3 西安市燃氣事故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
指揮長:市市政局分管領導
成 員: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衛計委、市安監局、市市政局、市質監局、市環保局、西安城投集團、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分管領導、應急管理及燃氣專家顧問組等相關人員組成。
職 責:西安市燃氣事故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統一指揮下,在燃氣事故突發或事態正在蔓延時迅速在現場進行調度、指揮,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現場滅火與降溫隔離、燃氣管網設備的緊急切斷與放散、事后燃氣設備管網的搶修等工作。
(1)搶險救援組
組 長:市公安局、市衛計委分管領導
副組長:市環保局、市民政局、市商務局主管領導
成 員:市公安局、市衛計委、市環保局、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市政局、市水務局、市工信委、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相關人員。
職 責:事故搶險救援組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統一指揮下,負責現場搶險救援行動,進行現場偵測、設置警戒區域、現場滅火與降溫隔離、燃氣管網設備的緊急切斷與放散、事后燃氣設備管網的搶修等工作。
(2)專家顧問組
西安市燃氣事故搶險專家顧問小組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統一指揮下,為燃氣事故處置、現場搶險救援和事故后恢復重建提供科學有效的技術支持和決策咨詢。燃氣專家顧問組成員由西安市燃氣專家委員會有關成員兼任。
(3)事故調查組
組 長:市安監局分管領導
副組長:市公安局、市市政局、市消防支隊主管領導
成 員:市建委、市市政局、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市房管局、市總工會、市消防支隊、西安城投集團、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急管理及燃氣專家顧問組相關人員。
職 責:燃氣事故調查組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規定上報事故調查處理結果,并提出對事故責任部門、單位及個人的處理建議。
(4)善后保障組
組 長: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分管領導
副組長: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衛計委、市環保局分管領導
成 員:市公安局、市衛計委、市民政局、市環保局、市房管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新局相關人員。
職 責:善后保障組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統一指揮下,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證據,維護秩序、疏導交通,對環境污染監測處置,調動街辦、小區物業單位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負責對亡故人員的遺體接運,組織參與對受傷人員和亡故人員家屬撫恤慰問,協助安排食品等相關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等工作,以及事故災情和搶險救災信息和相關政策的宣傳報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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