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區“氣代煤”工程安全運營
實 施 細 則
為確保全區“氣代煤”工程安全穩定運營,規范操作流程和技術規范,明確監管職責,構建燃氣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根據《保定市“氣代煤工程安全運營二十一條強化措施”》(保政辦函【2017】128號)的指示精神,在落實“氣代煤”工程各項安全措施的基礎上,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一、區政府嚴格落實指導協調責任
(一)區政府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成立由住建部門牽頭負責,安監、發改、質監、規劃、交通、農業、公安消防等部門為成員的工作管理機構,全面負責“氣代煤”安全運營。
(二)以《河北省農村氣代煤標準化手冊》為基礎依據,支持鼓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開展轄區內“氣代煤”工程安全評估驗收工作,堅決做到不驗收不投入使用、不安全不投入使用。(燃氣公司、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出具竣工驗收報告后,由第三方安全評估機構進行安全評估驗收)。
(三)建立獎懲機制。加強對負責“氣代煤”工程運營的燃氣公司的監督考核,表揚先進,曝光落后。對運營安全保障不力、安全隱患突出的,采取公開通報、約談的方式督促整改,問題久拖不決、整改不力的責令限期退出我區市場。發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完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季節特點,定期組織開展綜合演練,確保一旦發生事故,響應及時,救援有效。
(五)加強“氣代煤”工程安全運營的考核。將機構建設、制度建設、“兩員”工作機制建設等列入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加大考核權重,對發生“氣代煤”傷亡事故的鄉鎮,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
二、鄉鎮政府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
(六)各鄉鎮政府要成立由鄉鎮長任組長、分管副職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各有關股所站長、村兩委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管理機構,全面負責“氣代煤”安全運營。各鄉鎮安監所負責對本轄區內“氣代煤”安全運營工作進行監管,各鄉鎮安監所結合燃氣公司進行燃氣安全使用培訓和宣傳品發放、張貼,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七)建立健全鄉鎮、村安全協管員巡查制度,每天開展安全檢查、巡查,協調解決區域燃氣使用安全問題,建立日檢查臺賬,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及時報告。對燃氣經營、燃氣使用等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八)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鄉鎮、村建立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已完成“氣代煤”工程安全評估驗收并投入使用的鄉鎮要建立應急消防隊,村街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結合季節特點,定期開展綜合演練,確保一旦發生事故,響應及時,救援有效。
(九)建立宣傳培訓機制。各鄉鎮要定期組織轄區內燃氣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鄉鎮安全協調員,開展全方位的教育培訓;要通過大喇叭廣播、發放明白紙、宣傳冊、懸掛條幅、粉刷標語等多種形式,普及燃氣安全使用方面的知識。
(十)建立燃氣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統。各鄉鎮要堅持邊建設邊完善,2017年10月底前,確保全面完成包括燃氣設施設備布局、管線管網分布、各燃氣用戶基本情況等在內的各項信息數據的整合,形成“氣代煤”安全管理信息數據庫、分布圖,實現科學有效監管。
三、區政府各職能部門嚴格落實行業監管責任
(十一)建立檢查巡查制度。由住建部門牽頭,安監、發改、質監、公安消防等部門參加組成安全巡查工作組,在冬季用氣高峰期(每年11月至次年4月),每月組織開展一次聯合檢查;其他季節內,每季度組織一次聯合執法,對燃氣安全違法違規行為一律實行頂格處罰,形成執法高壓態勢。
(十二)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2017年10月底前,通過完成對公安消防、安監、衛計部門及企業等力量的整合,建立聯動機制,定期開展綜合演練,確保一旦發生事故,響應及時,救援有效。
(十三)建立宣傳培訓機制。各相關部門要定期組織安全監管人員、燃氣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鄉鎮安全協調員,開展全方位的教育培訓;要通過電視、廣播、網絡,發放明白紙、宣傳冊,播放宣傳片等多種形式,普及燃氣安全使用方面的知識。
(十四)建立燃氣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統。各有關部門要堅持邊建設邊完善,2017年10月底前,確保全面完成包括燃氣設施設備布局、管線管網分布、各燃氣用戶基本情況等在內的各項信息數據的整合,形成“氣代煤”安全管理信息數據庫、分布圖,實現科學有效監管。
(十五)區住建、發改、安監、質監、農業、規劃、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完善農村(城中村)燃氣管理辦法,主動認領責任,認真履行職責,建立無縫隙監管體系。
區住建局:全面負責燃氣工作的安全監管職責,負責燃氣安全與其他部門的協調工作。對燃氣經營、燃氣使用等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區規劃局:按照批準的專項規劃做好工程規劃的審批工作。
區質監局:負責門站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安全監管工作(壓力容器設計壓力大于或等于0.1MPa,且公稱直徑大于150mm,壓力管道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0.1Mpa,且公稱直徑大于50mm的燃氣管道)。
區發改局:負責油氣輸送管道項目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監督油氣輸送管道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區公安消防大隊:負責燃氣項目的消防審核工作及參與事故救援工作。
區交通局、養路工區:負責燃氣管線與鐵路、公路涉及穿越工程的建設項目安全運行相關工作。
區安監局:負責燃氣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
區農業局:負責做好農村使用燃氣取暖政策的宣傳。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能落實好行業監管責任。
(十六)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全覆蓋、零容忍”的原則,定期組織開展系統內的執法檢查和部門聯合檢查,鼓勵支持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專家參與;督促燃氣企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排查整改各類隱患,依法依規對企業進行處罰,不斷提高企業安全運營水平。
四、各燃氣運營公司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十七)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2017年10月底前成立安全運營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十八)配備安全巡查員,建立完善企業“氣代煤”安全巡查員制度,原則上每個村配備2名安全巡查員,確保巡查員切實發揮作用。
(十九)全面管控安全風險、積極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建立完善風險辨別分級管理、隱患排查整改責任制度,確保各類風險可控、各項隱患問題整改到位。加強用戶用氣管理,燃氣具安裝位置要合理,保持安全間距,嚴禁私搭亂接、管道下方存放可燃物、包裹可燃氣體報警器等行為。
(二十)加強燃氣設施設備的防護建設,燃氣管道施工完成1個月后,調壓箱、計量柜連接的法蘭螺栓、支架要采取防腐措施;地埋管道等要設置里程碑、轉角樁、標示樁、交叉樁和警示牌等永久性標識;管道焊口要達到Ⅱ級標準;調壓箱、裸露在外的閥門、儀表、管道等設施,要加裝專門的防護網、防護箱,嚴防外力破壞。
(二十一)加強農村入村入戶管網保護,對農村居民加強管網安全防護常識宣傳;防止私建、私拆、私自改動管網設施;及時掌握農村改建、修建住宅情況。防止管網支撐、加固墻體破壞;未經允許,不得改變管網支撐、加固墻體結構、架設其他管線設施。
(二十二)加強調壓站(柜)的安全管理,各種設備必須在有效期內運行,安全閥、壓力表要定期校驗,消防器材、消防泵、報警器要保持良好狀態。法蘭連接的管道、架空低壓管線、引入管和燃氣設備等要設置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要充分運用遠程監測預警等技術設施,不斷提高對安全隱患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的能力。
(二十三)加強應急管理,制定完善燃氣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對服務區域內防火報警設備、防雷設施、消防器材等進行專項檢查,增強預防事故的能力。
(二十四)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強化全員培訓、考核工作,特種作業人員100%持證上崗。
(二十五)強化燃氣安全宣傳,編制發放燃氣用戶安全知識手冊,舉辦農村燃氣安全知識培訓,入戶開展燃氣安全知識和燃氣泄漏事故應急處置知識培訓。
(二十六)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安全檢查、維護維修、事故搶險等各類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十七)完善安全生產記錄、臺賬,建立完善安全檢查巡查、設備檢修維修、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臺賬,做好安全生產檔案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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