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城鎮燃氣技術規范》國標50494的編制和學習體會

摘 要

《城鎮燃氣技術規范》GB50494由住建部標準定額研究所和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總院聯合主編的《城鎮燃氣技術規范》GB50494(以下簡稱《規范》)于2009年8月1日實施,該規范是一本具有技術法規特性的燃氣行業的全文強制性標準。

    由住建部標準定額研究所和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總院聯合主編的《城鎮燃氣技術規范》GB50494(以下簡稱《規范》)于2009年8月1日實施,該規范是一本具有技術法規特性的燃氣行業的全文強制性標準。
    根據《規范》實施以來編制組接到的反饋意見看,廣大設計、工程管理人員對該《規范》的理解、掌握和執行還不盡理想,在此,筆者愿將本人在《規范》編制和學習中的體會跟大家進行交流。
1 編制背景
    (1) 《規范》的編制是進一步推進工程建設技術管理法制化、探索技術法規與技術標準相結合的標準新體制、履行我國加入WT0《議定書》的政府承諾及與國際慣例接軌的需要。
    我國入世后,按WT0/TBT(非關稅貿易技術壁壘協議)要求,原建設部組織相關人員對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的技術管理情況進行的考察,進行了中外技術法規與技術標準體制的對比研究以及加入WT0對我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影響及對策的研究。總體上看,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技術管理,普遍采取的是技術法規與技術標準相結合的管理體制。技術法規是強制性的,是把那些在工程建設中涉及安全、人身健康、環境保護和公眾利益的技術要求,由政府或政府指定的部門或機構發布,技術法規本身具有強制執行的特性,不執行技術法規就是違法,就要受到法律的處罰。而沒有被技術法規引用的標準都是自愿采用的,由各方通過合同協商采用。根據我國政府的承諾,我國各專業的標準、規范應與國際接軌,采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技術管理模式,即技術法規與技術標準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2) 編制全文強制標準是繼強制性條文之后推動我國特色的技術法規與技術標準相結合體制向縱深發展的需要。
    為了建立我國技術法規與技術標準相結合的體制,我國工程建設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了三步走的安排:1)在強制性標準中確定部分條文為強制執行,并在標準文本中用加深的黑體字號以標明;2)將強制性標準中確定的強制性條文歸類合并,編制獨立成冊的強制性條文文本。從2000年起,我國陸續批準發布了十五部分《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以下簡稱《強制性條文》);3)在《強制性條文》的基礎上,試點探索編制獨立于標準并高于標準、全文強制執行并影響技術標準發展的技術法規。《強制性條文》從其形式、內容以及實施的要求看,就是現階段我國工程建設領域相當于國外普遍認可的技術法規,也可以說,目前我國工程建設領域以《強制性條文》作為技術法規的表現形式。由于《強制性條文》摘自強制性標準,這使得《強制性條文》內容比較零散,整體性和邏輯關聯性不強,而且《強制性條文》隨著強制性標準的制修訂和發布也在不斷的變化;因而標準所追求的先進性和技術法規所要求的穩定性,在目前形式的《強制性條文》中無法同時體現。《規范》的編制出臺是繼《強制性條文》之后進一步推進工程建設標準體制改革的又一次探索,為從根本上避免各種質量和安全事故的發生,奠定了法律基礎。
2 編寫原則
    《規范》的編寫既要考慮到燃氣行業現有標準、規范的情況,又考慮到向圉際模式的轉化,編寫原則是:積極借鑒國際上技術法規的制定程序和模式,以《強制性條文》作為城鎮燃氣工程技術法規編寫的基礎,除滿足工藝要求外,以注重工程質量為宗旨,進一步突出直接涉及人民牛命財產安全、人身健康、環境保護和其它公眾利益等國家需要控制的重要工程質量技術要求和燃氣設施建設、使用及維護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安全生產、保證供應、經濟合理、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規范》使用對象包含參與城鎮燃氣設施建設活動的各方主體,既是管理者對城鎮燃氣設施的規劃、設計、施工和運行等依法履行監督和管理職能的基本技術依據;同時,也是判定燃氣工程是否合格的依據及用戶正確使用燃氣的基本準則。
3 《規范》與強制性條文及其他標準的關系
   在《規范》頒布后反饋較多的問題是:現行的城鎮燃氣標準中既有全文強制性標準又有《強制性條文》,又有推薦性標準,它們之間的關系如何?在具體工作中如何執行?
    《強制性條文》是現行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人身健康、環境保護、能源資源節約和其他公眾利益方面的內容,同時也考慮了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方面的要求。全文強制執行的《規范》編制是以現行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和有關工程建設標準規范為基礎,與《強制性條文》同屬于工程建設標準化范疇。無論是全文強制性標準還是標準中的強制性條文都是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人身健康、環境保護、能源資源節約和其他公眾利益等方面的內容,二者在法律上具有相同的效力。
    由于強制性《規范》和《強制性條文》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屬性,所以,對推薦性標準的編制具有指陳云玉‘對《城鎮燃氣技術規范》GB50494編制和蘆習體會導和制約的作用。例如: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編制過程中應遵循“標準規定不得與現行強制性內容相抵觸”的原則。推薦性技術標準是對實施強制性標準的技術支撐,是為實現強制性技術要求而采取的途徑和方法等。例如:《規范》中:“3.1.4重要的燃氣設施及存在危險的操作場所應有規范的、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該條款的實施就需要《城鎮燃氣標志標準》CJJ/T152—2010相關內容的支持。《城鎮燃氣標志標準》CJJ/T 152主要規定了城鎮燃氣標志的制作、使用和維護管理等相關內容。再如:《規范》中“4.1.1城鎮燃氣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熱值和組分的變化應滿足城鎮燃氣互換性的要求”,該內容的主要技術支撐是《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強制性條文第3.2.1、3.2.2條的有關內容,對天然氣的要求:天然氣的質量指標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天然氣發熱量、總硫和硫化氫含量、水露點指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天然氣》GB17820的一類氣或二類氣的規定;
    2) 在天然氣交接點的壓力和溫度條件下:
    天然氣的烴露點應比最低環境溫度低5℃;
    天然氣中不應有固態、液態或膠狀物質。
    對液化石油氣的要求:液化石油氣質量指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油氣田液化石油氣》GB9052.1或《液化石油氣》GB11174的規定;
    對人工煤氣的要求:人工煤氣質量指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人工煤氣》GB13612的規定。
4 加強學習深刻理解《規范》的內容
    《規范》頒布一年多了,但有些從事城鎮燃氣設計、施工和管理的人員還不知道這本標準的內容和作用,一方面是我們宣傳的力度不夠,另一方面是大家對該《規范》的了解程度不夠。有些人覺得這本規范跟設計沒關系,沒有太具體的關于設計的技術內容。《規范》主要是針對城鎮燃氣建設工程提出的最基本的技術要求,有些內容看似比較原則,但對燃氣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驗收、運行維護和使用等方面提出較嚴格的技術要求。下面我可以通過幾個具體的條款來解讀以下《規范》的含義。《規范》第4.2.1條:“城鎮燃氣應具有當其泄漏到空氣中時,并在發生危險之前嗅覺正常的人可以感知的警示性臭味”。我認為該條款包含以下幾層含義:第一層,告知燃氣的經營者供應的燃氣必須要有臭味;第二層,臭味要有符合要求的濃度;第二層,臭味一定要有特殊性,也就是警示性。無論是燃氣工程的設計還是丁程管理者都應按照上述的要求做。《規范》中4.2.2條:“城鎮燃氣加臭劑的添加量應符合相關規范的要求,其燃燒產物不應對人體有害,并不應腐蝕或損害與此燃燒產物經常接觸的材料”。該條對加臭劑的添加量提出的要求,從嚴格意義上講加臭劑本身不是對人體無害,我們強調的無害是指添加到燃氣中少量的、符合標準要求的加臭劑的燃燒產物對人體和環境無害,如果不按有關規范的要求,片面對安全進行解讀,認為添加的量越多就越安全,這種行為也不符合規范的要求。岡為目前使用的加臭劑多為硫化物,燃燒產生的S02無論是對人體還是對環境都是有害的。
    再如:《規范》比其他規范更明確了一些內容,如:5.1.2條“廠站內主要建(構)筑物的設計使用年限不應小于50年”;6.1.2條“燃氣管道的設計使用年限不應小于30年”;6.2.4條“當燃氣管道架空敷設時,應采取防止車輛沖撞等外力損害的有效防護措施”;6.2.9條“對停用或廢棄的燃氣管道應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其安全性”;6.4.2條“暗埋的用戶燃氣管道的設計使用年限不應小于50年,管道的最高運行壓力不應大于0.01MPa”等。
    總之,《規范》是我國批準發布的第一部以城鎮燃氣工程為一個完整對象,以城鎮燃氣設施的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為重點,以現行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和有關丁程建設標準規范為基礎,全文強制性的國家標準。同時,該《規范》對保障城鎮燃氣工程質量安全,指導城鎮燃氣工程的建設活動發揮了重要作用。
參考文獻:
1 王志宏.實施《城鎮燃氣技術規范》推進工程建設標準體制改革.中國建設報
2 楊瑾峰主編.《工程建設標準化實用知識問答》中“執行《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應當注意哪些問題”.中國計劃出版社
 
(本文作者:陳云玉 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院 30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