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封堵材料 國標23864-2009

摘 要

防火封堵材料 GB23864-2009:本標準規(guī)定了防火封堵材料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與標記、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綜合判定準則及包裝、標志、貯存、運輸等內容。

8  綜合判定準則

8.1  防火封堵材料所需的樣品應從批量產品或使用現場隨機抽取。

8.2  防火封堵材料的耐火性能達到某一級(1h、2h、3h)的規(guī)定要求,且其他各項性能指標均符合標準要求時,該產品被認定為產品質量某一級合格。

8.3  經檢驗,該防火封堵材料除耐火性能和燃燒性能(不合格屬A類缺陷,不允許出現)外,理化性能尚有重缺陷(B類缺陷)和輕缺陷(C類缺陷),在滿足下列要求時,亦可判定該產品質量某一級合格,但需注明缺陷性質及數量。

    a)  表2中所列的防火封堵材料,當B≤2或B+C≤3時;

    b)  表3或表4中所列的防火封堵材料,當B≤1或B+C≤2時。

在線下載列表
會員下載需要E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