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通過燃氣事故案例分析,說明企業的發展安全建設密不可分。
關鍵詞:監理;燃氣事故;安全教育
1 瀘州市“12·26”天然氣爆燃事故
2013年12月26日22時45分左右,瀘州市江陽區摩爾瑪商場發生天然氣爆燃事故,導致商場起火燃燒。事故造成4人死亡,40人受傷。2014年1月3日,據從四川瀘州市江陽區政府新聞辦獲得的消息, 四川瀘州“12·26”天然氣爆燃事故調查組通報此次爆燃事故系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目前已有8人被警方控制,事故善后處理等工作還在進行中。調查組通報稱,2013年12月26日,瀘州市江陽區摩爾瑪商場爆燃事故直接原因,系當晚瀘州華潤興瀘燃氣公司工人在商場大門外進行管道維修時,錯將中壓天然氣管道與商場廢棄天然氣管道碰接。送氣過程中,天然氣泄漏至商場負一樓,遇用電設備發生爆燃。
2 幾起公開報道、影響較大的城市燃氣事故回顧
事故一:2011年4月11日上午,北京市朝陽區和平街12區3號樓第5單元發生燃氣爆炸事故,造成6死1傷,導致該樓東側5單元整體坍塌。
根據爆炸產生的后果來看,燃氣泄漏與聚集的時間較長,可能長達數日。另據公開的資料,此處曾在爆炸發生前兩日有居民報修,燃氣公司也前往處理。但是問題沒有得到徹底的解決,留下了安全隱患。
事故二:2011年3月16日21時50分左右,南京地鐵一號線南延線江寧義烏商品城附近的高架軌道下,天然氣管道被挖破,導致天然氣大量泄漏,噴出的天然氣呈圓柱狀,超過高架軌道數米之高,事后共有三輛列車從氣柱里穿過。幸而未發生爆炸和人員傷亡。
從該案例可以看出,我們在燃氣管道保護與安全教育與宣傳工作的薄弱。現場的施工人員以及列車司乘人員沒有基本的常識判斷,如果發生燃氣爆炸,即使列車上沒有乘客,也將造成司乘人員及周邊公眾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從另一個側面也反映出現場的施工人員缺乏應急處置意識和應有的應急教育,從根本上導致應急系統的失效。
事故三:2011年1月1 7日6時04分,位于吉林省吉林市的中石油昆侖燃氣公司吉林分公司發生燃氣泄漏,泄漏引發吉林石化礦區服務部食堂發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28人受傷。此前的2009年12月14日,昆侖燃氣江蘇寶應公司發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傷。
據公開報道,事故發生前一天曾有居民因天然氣泄漏而報修,燃氣公司僅僅采取了關閉管道閥門的做法,根本沒有進行全面、有效地排查,在未確定泄漏點的情況下未采取其它措施,致使慘劇發生。整個隱患處置過程存在重大的漏洞。
事故四:2010年8月27日凌晨3:36,江西省貴溪市建設大道一幢高樓(教育局對面)的4間店面由于中壓燃氣管道(PE管F315)破裂(漏點為約50厘米縱向裂紋)導致天然氣泄漏擴散至臨街門店并發生爆炸和燃燒,造成2人死亡(其中當場l人死亡),2人受傷。
從公開的資料看,這是一起施工質量安全事故。
值得引起我們注意的是,事故發生的原因可能都與燃氣公司的運行管理經驗不足和處置不當有直接關系。
目前為止尚沒有官方的事故原因調查報告。如此密集地發生此種嚴重的燃氣事故,直接將我們目光引向燃氣與城市安全這個話題。
3 快速發展與安全管理,資本帶來的天平失衡
(一)政府的監管
作為改革相對前沿的燃氣行業來說,白2002年底國家建設部印發《關于加快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進程的意見》以來,受國家政策的支持和天然氣上、中游建設加快的利好,近10年城市燃氣市場始終保持了高速發展的狀態,這其中起到決定性作用的就是資本力量。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原有的地方燃氣企業在重組或兼并前都處于資金緊張或負債經營的狀況,而鮮有通過資本市場獲取融資實現進一步發展的資格(因歷史積累的包袱)和勇氣(因長期接受財政補貼產生的惰性)。而且政府在出讓城市燃氣特許經營權時都有“嫁女兒的心態”,一定要找一個“家境好(資本雄厚)的婆家”,哪怕兒女自身條件再差。或許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的心理,針對安全的監管出現了不作為甚至失職。我們可以通過公開的資料查得,絕大多數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對燃氣企業的安全監管還局限于發個通知強調,用落伍的表格進行運動式的、走過場的檢查。一些重大燃氣事故的原因公眾很難獲取最終的調查報告。
在擺脫歷史包袱和行業健康發展面前,政府兩難!正如煤礦整治。
(二)資本的本性
在城市燃氣市場快速發展的同時,或許,燃氣企業的安全管理沒有很好地跟上來。2004年建設部頒布實施的《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26號)并沒對此作出具體的準入條件。同年建設部頒布的《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示范文本》(GF-2004-2502)對燃氣企業的安全管理能力也僅僅作出了定性的要求,并沒有相關的評估準則和定量約束。燃氣企業由此獲得“柔性”空間,發展大于一切,獲取最大化的利益,這是資本的本性所決定的。
由于我國天然氣利用事業起步晚,在上游市場以及中游輸配網絡沒有可靠保障的前提下,作為占據城市燃氣市場的燃氣企業,唯有快速發展,讓管網覆蓋更多的居民、商業和工業才能在短期內取得更高的回報,每年百分之幾的平穩收益滿足不了急切的心情。大多數的小型燃氣企業還有另外一種想法,通過占領城市燃氣市場,進行有限的投資,適當的時候溢價出售,可以獲取純資本運作收益,而無需承擔長期的經營和安全風險。事實上,近幾年的燃氣行業并購中此種案例不少。
處于下游的燃氣企業出于短期利益的需要,不顧實際的擴大管網覆蓋面積,帶來了嚴重的供氣安全問題,“氣荒”已從局部性發展到區域性,對經濟的影響周期和深度嚴重程度更甚。還有不合理的燃氣物流,因為長輸管網無法到達,通過LNG槽車翻山越嶺幾千公里運送LNG,再氣化后通過管道輸送用戶。這里面,哪里有科學發展的規劃和設計,一哄而上造成了中國在國際市場采購LNG的被動,不得不支付高額的費用。如果我們可以有規劃、有步驟的實施天然氣利用工程,采取各種過渡方式(液化石油氣混空氣、二甲醚、輕烴、沼氣等等),我們可以不用為超規模投資付出無法估量的社會效益(資本、安全隱患、遠高于國際水平的天然氣價格指數、社會生產效率等等)。2009年的氣荒即是實證。另外一個事實是,即使在經濟危機的大背景下,我們仍然無法從國際市場獲得價格相對低廉的天然氣,因為我們的城市燃氣市場如中國的房市一樣,需求已經成為剛需,不管價格高低,我們都買,否則巨量的前期投資將成為泡影,這些早已為國際市場賣家所洞察。
天然氣戰略供應安全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是我們“自己挖坑往里跳”。
(三)人力的嚴重短板與安全管理的短視
相比而言,雖然沒有進行精確的統計,但我們仍然可以推測出各層次的燃氣人力資源與快速發展的需求極其不匹配,不論是工程、管理人力還是崗位技術工人都長期存在缺口,以至于在安全管理方面不可避免的存在薄弱之處。這里需要說明的是燃氣人力資源都是具有相當經驗和崗位操作能力的人員。
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就是大量沒有城市燃氣運行管理經驗的資本(公司)進入這個市場,包括中石油和華潤等大型央企,而安全管理本身就是“看著容易做好難”。這些新鮮的力量給城市燃氣市場注入了新的活力和更好的發展機遇,但是由于運行管理經驗不足,勢必積累各類安全隱患,當達到“量變到質變”的條件,事故的發生則無法控制。在業界,中石油從2009年12月到2011年1月,在一年零一個月時間里,在全國共發生兩起天然氣爆炸,合計造成35人傷亡,其中5人死亡。正是超速擴張與自身經營能力不足的必然結果。
對于廣大的公眾來說,他們沒有選擇城市燃氣供應商的機會和途徑,這個時候作為其代表的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門責任重大,建立和實施科學、嚴格的監管模式必須與快速發展的城市燃氣行業相適應。
4 安全如何跟上發展的速度——精耕細作
(一)燃氣公司自身建設
由于燃氣行業的改革相對電力、水等公用事業行業較開放,原有的地方國企或重組或被兼并,新舊體系、人員處于較為波動的時期,特別是投資資本(公司)在燃氣行業收益較低、回報周期較長的客觀情況追求短期效益,對安全管理的建設有所放松,或投入不足。另外一個原因就是新的燃氣公司運行管理經驗不足。
燃氣公司必須從保障行業健康、平穩發展的高度認識安全管理工作。首先,在投入上保障,不僅僅是資金,還包括人力。在安全管理方面配置應綜合素質和能力較強的人力,同時加強生產運行管理、操作人員的培養。其次,強化安全管理體系建設,責任體系、組織架構、制度文化等諸多方面。在這里要特別強調安全執行力的問題,不能有效的執行,安全隱患將日積月累,最終形成事故。
(二)行政主管部門與專業政府部門的監管
由于大量的城市燃氣市場完全是從無到有,以前根本沒有管道燃氣,當地的政府行政部門沒有此方面的人才儲備,也沒有成熟的監管經驗和體系;其他相關政府部門的監管又各有側重,政府監管短時間內無法系統化。此種情況也給投資資本(公司)心存僥幸提供了一定的外部條件。
在這里筆者提出,當地政府是否可以把安全業績作為燃氣公司準入和退出當地特許經營市場的“一票否決”,同時也破除“唯資本、唯資源”的行業怪圈。
(三)公眾教育
當燃氣作為新鮮事物走近公眾,我們的政府及有關部門以及燃氣公司是否投入足夠的力量對公眾進行教育,他們是否掌握應有的安全使用知識和技能,是否能夠正確地應對一些緊急情況。筆者認為,使公眾獲得足夠的相關教育,既能夠降低運行管理成本,同時也能夠減少燃氣對城市安全的影響系數。作為監管者的政府部門和服務供應商的燃氣公司應該認識到,作為每一個終端用戶的公眾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對象,他們由于安全意識不足或者操作不當導致的后果一般比較嚴重,戶內燃氣泄漏和爆炸的事故時有發生。安全管理不應僅僅局限于燃氣公司內部。
要完成公眾教育,這里主要的推手就是政府及相關部門,燃氣公司則是主要配合者。
5 霧霾帶來的天然氣替代沖動
2013年,全國各地陷入前所未有的霧霾環境,上至國家部委,下至地方政府,各方都把改善的希望寄于天然氣,并采取了轟轟烈烈的行動。以天然氣加氣站為例,從了解的各地加氣站的數據來看,包括規劃的,“十二五”期間加氣站建設將迎來歷史上的高峰,主要原因有:一、節能減排的政績沖動;二、“十一五”期間天然氣建設獲得長足進步,天然氣氣源緊張局面將有所緩解;三、城市燃氣運營商不滿足現有的用戶結構和消費量,擴大燃氣在城市交通能源消費中的比例是一個提升投資收益的有效途徑。當處于高壓狀況下的天然氣與我們的生活發生更頻繁、更緊密的關系,也極容易引發安全事故。而當前急不可耐的動力/供熱“煤改氣”是否也會埋下安全隱患的種子呢?
本文作者:徐清泉
作者單位:深圳市燃氣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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