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裝液化氣石油供應站安全管理的量化檢查與評價

摘 要

液化石油氣是目前國內廣泛使用的一種城鎮燃氣,燃氣企業通過設立供應站將瓶裝氣出售給用戶,2009年底,經武漢市燃氣管理部門批準,中心城區設立供應站368個,周邊城區設立供應站8

    液化石油氣是目前國內廣泛使用的一種城鎮燃氣,燃氣企業通過設立供應站將瓶裝氣出售給用戶,2009年底,經武漢市燃氣管理部門批準,中心城區設立供應站368個,周邊城區設立供應站89個。這些供應站分布于市民生活居住密集的區域之內,是儲存和經營易燃易爆氣體有危險因素的固定場所,一旦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將直接危及到周邊的社會公共安全和穩定。
    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站是城鎮燃氣供應的重要設施。燃氣行政管理部門和燃氣企業需要經常性地對供應站安全運行進行管理和檢查。安全檢查的內容不僅涉及建筑、消防、燃氣、壓力容器、通風、防爆、電氣、漏氣報警等方面專業知識,還需要檢查人員熟悉和知曉多個相關的安全管理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檢查工作的質量和效果往往取決于檢查人員的工作經驗和技術水平,人為因素影響較多,不同部門和不同的人員檢查可能發現的問題不一樣,甚至會出現“走馬觀花”搞形式的現象,不能做到徹底全面地排查安全隱患,對其安全狀況做出準確科學的評價。
    為了采取標準化、規范化的方式對供應站安全進行全面地檢查,最大限度地找出安全上潛在的危害和薄弱環節,防患于未然,科學地對供應站安全狀況做出等級評價,武漢市燃氣熱力管理辦公室組織相關燃氣企業和燃氣協會的專業技術人員,經過兩年時間深入研究探討,起草制訂《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站(點)安全檢查評價標準》,廣泛公開地征求省、市相關燃氣安全管理部門和瓶裝燃氣供應企業意見后,通過專家評審,經湖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審查,批準發布為湖北省地方標準(DB42/T560—2009),從2009年11月15日實施。由此,湖北省燃氣管理部門和瓶裝液化氣供應企業對于供應站安全檢查評價能做到有章可循和有法可依。
    《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站(點)安全檢查評價標準》以國家有關燃氣管理法規、技術規范、規程為依據,結合燃氣企業安全管理的實際、匯集了十多年來武漢市燃氣行業管理實踐經驗,采用檢查表的方法,對供應站的證照及制度、建筑、鋼瓶管理和安全行為4個部分進行檢查。每個檢查表中的檢查項目采取百分制量化,檢查項目中規定了具體的檢查內容及對應扣分標準,其中,注有術的條款是對違反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強制性條文的扣分,定義為否決項扣分,在安全評價結果中起到“一票否決”作用。完成4個部分的檢查表規定的檢查項目及檢查內容后,通過安全檢查匯總表,將4部分檢查表的實際得分進行加權計算,得出綜合總得分,結合否決項是否存在扣分情況,最終評出的供應站安全等級。
    證照及制度檢查評分表量化檢查的項目(分數1有8項,分別為許可證照(20分)、安全生產責任制度(10分)、安全防火制度(10分)、瓶庫管理制度(10分)、夜間值班制度(10分)、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0分)、事故應急預案(10分)、制度熟悉程度(20分)。供應站的證照是否齊全有效決定設立的合法性。供應站只能由持有企業法人工商營業執照并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燃氣企業設立,必須取得工商部門營業執照和燃氣管理部門的燃氣經營許可證,非燃氣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能從事瓶裝液化氣經營,無證照經營或證照失效供應站點屬非法經營,應由行政執法部門予以取締,排除在安全檢查評價標準的范圍之外,供應站屬于爆炸和火災危險性場所,安全生產經營活動必須建立相應的制度來規范和約束。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及地方的燃氣管理法規對企業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都有明確的要求。盡管各燃氣企業針對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制訂的安全管理制度內容不盡相同,但必須依法依規建立一些基本必要的制度,檢查項目對需要建立那些基本制度以及制度中必需的內容提出具體要求。安全管理制度不僅在于建立,更重要的在于遵守和落實,站內工作人員應當知曉安全規章制度,才能做到不違規作業,阻止他人違規作業。對制度熟悉程度,通過檢查人員與工作人員一問一答方式檢查評定分數。
    建筑檢查評分表量化檢查項目(分數)有8項,分別為瓶庫間距(20分)、建構筑物(20分)、通風設施(20分)、瓶庫門窗(10分)電氣線路(10分)、泄壓防爆(10分)、禁火標識(5分)、防雷接地(5分)。這一部分是對供應站安全生產條件硬件設施的檢查。近年來,城市建設快速發展,大量用地使土地資源十分緊缺,市區內寸土寸金,建筑物十分密集。有的供應站瓶庫與站外建、構筑物的防火間距不能滿足《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規定,檢查中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做出評定。對于取得城市建設規劃許可建設的Ⅰ、Ⅱ級站,周邊新建的建構筑形成防火安全間距不足的,對于瓶庫間距檢查項目可不予扣分,這是由于企業對供應站外周邊的建設無權控制和干預。對于歷史上利用其他建筑改建并未取得城市建設規劃批準的Ⅰ、Ⅱ級站,因周邊建設形成的建構構筑物與瓶庫防火間距不足的,檢查表中列為否決項條款,安全評定為不合格等級。應限期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應予關閉或遷移。Ⅲ級站多為租借其他建筑改建而成,因實瓶存放數量較少,防火間距通常易于滿足,但不能與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層民用建筑外墻毗連,也不能設置在多層(兩層或以上)的民用建筑下部,相鄰的房屋不應有電焊、燒烤等明火加工作業。一些Ⅲ級站的房屋簡陋,無對外的通風口或通風口的面積很小。門窗為木質材料,電器線路采用塑料電線明敷,電器接頭處裸露或密封不嚴,瓶庫與營業室在同一房間內。使用非防爆電扇、電腦和電話等,檢查項目的相關條款都設定了不同的扣分分值。
    鋼瓶檢查評分表量化的檢查項目(分數)有5項,分別為實瓶容積(30分)、分區復檢(30分)、鋼瓶產權(20分)、裝卸擺放(10分)、外觀附件(10分)。液化石油氣鋼瓶作為可移動式壓力容器,通過供應站后進入到千家萬戶的百姓家中,氣瓶本體的安全直接關系列供應站運行安全用戶生命財產安全。供應站需按審批的級別(Ⅰ、Ⅱ、Ⅲ)存放一定數量的實瓶。按現行標準,鋼瓶型號已由過去的重量命名而改為體積命名,如俗稱15kg的鋼瓶型號YSP-15改為YSP-33.5。各種規格鋼瓶的容量用鋼印標注在護罩上。檢查時將各種型號實瓶容積相加,判定供應站的實瓶存放數量是否超標。由于鋼瓶的使用環境十分復雜,在充裝、搬運和使用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沖擊碰撞,潮濕氣體、酸性物質的腐蝕,會使鋼瓶產生表面劃傷,瓶體壁厚的銹蝕減薄,交變載荷引起的疲勞缺陷以及附件的變形、開焊、脫落等,從而不斷降低鋼瓶的承壓能力,影響鋼瓶的使用性能。為避免液化石油氣鋼瓶在使用中產生的缺陷引發安全問題,規定鋼瓶的設計使用年限是8年,使用15年后強制報廢。鋼瓶從制造之日起必須按期進行檢驗。供應站必須對送進站實瓶進行復檢,發現有超期未檢的、超過使用年限報廢的。外觀有明顯傷的應退回充裝站,不得出售給用戶。目前,餐飲酒店自有產權的YSP-4.7、YSP-12等小型鋼瓶超期未檢的情況比較普遍,有的供應站在經濟利益驅動下為其代灌燃氣,不僅違反相關安全管理規定,而且給社會留下安全隱患。
    安全行為檢查評分表量化檢查的項目(分數)有6項,分別為火源控制(30分)、安全設施(20分)、站內環境(10分)、輔助設施(10分)、送氣安全(10分)和運行記錄(20分)。為了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首先,站點應劃分禁火區域和設置明顯警示標志,禁火區內嚴禁火種和火源。包括使用電氣設施、送氣車輛的防火及防爆,在沒有火源的情況下,即使燃氣出現泄漏,也不會發生火災和爆炸;其次,要定期檢查檢測通風及報警設施,保證處于完好狀態,一旦燃氣泄漏能及時排除,報警設施能有效啟動提示工作人員采取緊急措施;再次,氣瓶之間倒氣是嚴重違反安全規定行為,曾引發多起人身傷亡惡性事故,由于倒灌行為非常隱蔽,在檢查時很難發現,因此將站內是否存在倒灌工具列為檢查內容;最后,對于氣瓶出站前進行檢漏檢重也是安全供應的最后一道關口,檢查標準對檢漏檢重的設施配置做出了明確的要求。
    4個部分檢查完成后通過安全檢查匯總表綜合。匯總表綜合總得分由4部分檢查表的實際得分加權計算得出。其中,證照及制度檢查評分表權數為0.1,建筑檢查評分表、鋼瓶檢查評分表、安全行為檢查評分表權數均為0.3。在無否決項扣分的情況下,綜合總得分大于或等于85分的安全等級評定為優良;綜合總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85分的評定為合格;綜合總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小于75分的評定為基本合格;綜合總得分小于60分的評定為不合格。若有一項或多項否決項的扣分,無論綜合總得分分值為多少,安全等級都被評定為不合格。在安全檢查匯總表評價意見欄中,檢查評價人員寫明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哪些主要安全問題。哪些方面的安全管理相對薄弱,對如何加強和改進安全管理提出具體要求或建議。
    通過對瓶裝氣供應站的安全現狀進行量化檢查評價,找出存在的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評定安全等級,可以促進瓶裝燃氣供應企業內部科學化、系統化安全管理的水平,也可作為燃氣行政管理部門加強瓶裝氣供應安全監督管理的一種有效方法。燃氣企業和燃氣管理部門可根據供應站安全檢查評定的等級,實施分類管理。對于檢查后評定為安全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等級的供應站,燃氣企業作為安全生產的主體,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供應站的安全運行。燃氣管理部門通過履行安全監管職責,針對供應站具體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對供氣企業采取相應的行政措施,如警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和責令限期整改、處以罰款、吊銷燃氣經營許可證等,以達到督促企業消除安全隱患的目的。
    安全檢查表(Safety Checklist Analysis,縮寫SCA)是依據相關的標準、規范,對工程、系統中已知的危險類別、設計缺陷以及與一般工藝設備、操作、管理有關的潛在危險性和有害性進行判別檢查的一種方法。為了避免檢查項目遺漏,事先把檢查對象分割成若干系統,以提問或打分的形式,將檢查項目列表逐項檢查,避免遺漏。當前,安全檢查表作為一種常用的安全評價方法,在建設項目的安全預評價及安全驗收評價、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現狀評價及專項評價中得到普遍采用。另外,在我國建筑行業中,政府主管部門、施工企業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檢查評價、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也采用安全檢查表的方法,在促進企業安全生產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目前,國內還沒有針對燃氣企業生產運行安全進行檢查評價行政法規和國家技術標準,也沒有設立專門針對燃氣企業安全生產的評價機構。燃氣設施的運行安全一般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燃氣、消防、安監、質監)和燃氣企業內部開展檢查。從定性的檢查轉變到定量的檢查,從隨意性檢查轉變到標準化檢查,不單是檢查方式的一種轉變和改進,而且是對燃氣供應安全推行科學化規范化管理的一種提升和需要。安全檢查表作為一種基礎、簡便、易行的系統危險性評價方法,不僅用于瓶裝氣供應站的檢查評價,還可以推廣運用到燃氣儲灌站、加氣站、調壓站、管網等燃氣設施的安全檢查之中。只要設立的檢查項目系統、完整,最大限度地收集各種可能導致危險的關鍵因素,就能避免傳統的安全檢查中的易發生的人為疏忽、遺漏等弊端,確保安全檢查工作的質量。安全檢查表根據已有的規章制度、標準、規程等,檢查執行和落實的情況,得出的評價結果相對科學和準確。檢查中有些項目采用提問的方式,有問有答,給人的印象深刻,能使人知道如何做才是正確的,因而可起到安全教育的作用。但必須指出,編制安全檢查表的過程是一個系統安全分析的過程,編制安全檢查表前,針對不同的檢查對象,須事先全面收集大量的相關法規、技術標準、管理制度等相關資料,開展深入細致研究,確定各種危險因素。顯然,檢查項目及評分標準設定的全面性、準確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受編制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和安全管理經驗影響較大。
    除采用安全檢查表外,還可采用其他定性、定量、概率風險、危險指數、傷害范圍等評價方法對燃氣設施運行安全進行檢查評價,如專家評議法、預先危險分析法、事故樹分析、道化學公司火災、爆炸危險指數評價法等,采用這些方法要求評價人員具有相應安全管理及安全評價方面的專業知識,通常由取得國家安全評價資格的注冊從業人員來完成。上述評價方法相對復雜,評價過程需要時間較長,目前尚未在燃氣設施運行的安全檢查評價中廣泛采用。
 
(本文作者:陳力 武漢市燃氣熱力管理辦公室43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