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熱泵空調系統工程技術規程城建標準/T 216—2014

摘 要

現批準《燃氣熱泵空調系統工程技術規程》為行業標準,編號為CJJ/T 216—2014,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本規程適用于民用和工業建筑中,以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為能源的發動機驅動的多聯機熱泵空調系統工程的設計、施工、調試、驗收、運行與維護。


本規程用詞說明

1為便于在執行本規程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反面詞采用不應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反面詞采用不宜

4)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用詞,采用

2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引用標準名錄

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

2《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

3《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規范》GB 50236

4《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43

5《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303

6《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 50736

7《設備及管道絕熱設計導則》GBT 8175

8《銅管接頭第1部分:釬焊式管件》GB116181

9《波紋金屬軟管通用技術條件》GB14525

10《空調與制冷設備用無縫銅管》GB17791

11《燃氣發動機驅動空調(熱泵)機組》GBT 22069

12《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 33

13《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CJJ 94

14《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OJ 26

15《多聯機空調系統工程技術規程》JGJ 174

條文說明

制訂說明

《燃氣熱泵空調系統工程技術規程》CJJT 216—2014,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1442日以第353號公告批準、發布。

本規程制訂過程中,編制組對我國燃氣熱泵系統工程的發展和現狀進行了調查研究,總結了我國燃氣熱泵空調系統工程的實踐經驗,從設計、施工、試運行和驗收等環節對燃氣熱泵空調系統工程應用作出了規定。

為便于廣大設計、施工、科研、學校等單位有關人員在使用本規程時能正確理解和執行條文規定,《燃氣熱泵空調系統工程技術規程》編制組按章、節、條順序編制了本規程的條文說明,對條文規定的目的、依據以及執行中需注意的有關事項進行了說明。但是,本條文說明不具備與標準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僅供使用者作為理解和把握標準規定的參考。

1 總則

101近年來,燃氣熱泵空調系統得到了較為廣泛的應用和推廣,與傳統空調相比,燃氣熱泵空調以燃氣為驅動能源,通過制冷劑流量的變化,把室外機的冷/熱量通過制冷劑分配到多臺室內機末端,對空調房間進行冷熱調節。燃氣熱泵空調清潔、環保,運行效率高,控制靈活,克服了傳統空調低負荷運行時運行效率不高的弊端;與水系統中央空調相比,沒有水管漏水隱患;同時與傳統空調相比,操作簡單。因此,燃氣熱泵空調系統開始在有多個房問獨立空調控制,且冷熱負荷不一、運行要求多樣的場合使用,經過多年的發展和提高,燃氣熱泵空調系統已成為一種相對獨立的空調系統,廣泛應用于辦公、學校、工廠等各種新建和改擴建民用和工業建筑中,尤其在公共建筑中應用較為廣泛。

燃氣熱泵空調與傳統的集中式全空氣空調系統相比,制冷劑管道長度、室內外高差等都對降低空調系統的能效比產生一定的影響。在選擇燃氣熱泵空調系統時,應充分考慮這些影響因素。由于其應用范圍越來越廣泛,需要通過制定統一的標準,規范燃氣熱泵空調系統的設計、施工及驗收,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能源節約、施工安全,以保證工程質量。

102燃氣熱泵空調系統工程技術規程適用的建筑類型為各類民用建筑和工業建筑,其中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辦公建筑和其他公共建筑。本條同時規定了燃氣熱泵空調系統的驅動能源。

103根據工程建設標準制訂的統一規定,為了精簡規程內容,凡其他全國性標準、規范已有明確規定的內容,除確有必要者以外,本規程均不再設具體條文。本條文的目的是在強調執行本規程的同時,還應貫徹執行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 50736和《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等與設計、施工、驗收相關的安全、環保、節能、衛生等方面的標準、規范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