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運行與維護
5.0.1燃氣熱泵空調系統的運行與維護應制定設備運行、安全操作、維護保養制度,并應按設計運行模式制定操作方案。
5.0.2長時間停機的燃氣熱泵空調系統啟動前應對制冷劑系統、燃氣系統、監控系統、電氣系統進行檢查和保養。
5.0.3運行維護人員應對運行設備狀態和參數偏差進行監測,并應及時排除隱患。
5.0.4運行管理應按制度對室外機發動機、制冷劑系統、燃氣系統、電氣系統等進行巡檢,發現問題應及時進行處理。
5.0.5燃氣熱泵空調系統應根據設備技術要求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當設備未要求時,維護保養周期宜按設備累計運行時間達到10000h,且不得大于3年確定。維護保養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定期檢查、補充或更換燃氣發動機裝置的潤滑油;
2應定期檢查或更換燃氣發動機裝置的空氣凈化元件、點火裝置、過濾器、皮帶等;
3應定期檢查、補充壓縮機和制冷劑系統的制冷劑、冷凍油等;
4應定期檢查室外機的隔振、隔音情況;
5應定期檢查燃氣系統的壓力及泄漏情況;
6應定期清洗室內、外機的換熱器翅片及室內機過濾網。
5.0.6對停止運行的燃氣熱泵空調系統,應關斷燃氣閥門和電源開關。
5.0.7當燃氣熱泵空調系統需要排空制冷劑進行維修時,制冷劑應使用專用回收機進行回收。
5.0.8運行及維護工作應進行記錄。
附錄A 工程質量檢查記錄
A.0.1主要設備與材料進場檢驗記錄可按表A.0.1的格式記錄。
A.0.2制冷劑管道系統嚴密性試驗記錄可按表A.0.2的格式記錄。
A.0.3燃氣管道壓力試驗記錄可按表A.0.3的格式記錄。
A.0.4系統試運轉記錄可按表A.0.4的格式記錄。
A.0.5運行效果檢驗記錄可按表A.0.5的格式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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