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和減少石油化工企業火災危害,保護人身和財產的安全,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適用于石油化工企業新建、擴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設計。
石油化工企業的防火設計除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本規范適用于石油化工企業新建、擴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設計。
1 總則
2 術語
3 火災危險性分類
4 區域規劃與工廠總平面布置
4.1 區域規劃
4.2 工廠總平面布置
4.3 廠內道路
4.4 廠內鐵路
5 工藝裝置和系統單元
5.1 一般規定
5.2 裝置內布置
5.3 泵和壓縮機
5.4 污水處理場和循環水場
5.5 泄壓排放和火炬系統
5.6 鋼結構耐火保護
5.7 其他要求
6 儲運設施
6.1 一般規定
6.2 可燃液體的地上儲罐
6.3 液化烴、可燃氣體、助燃氣體的地上儲罐
6.4 可燃液體、液化烴的裝卸設施
6.5 灌裝站
6.6 廠內倉庫
7 管道布置
7.1 廠內管線綜合
7.2 工藝及公用物料管道
7.3 含可燃液體的生產污水管道
8 消防
8.1 一般規定
8.2 消防站
8.3 消防水源及泵房
8.4 消防用水量
8.5 消防給水管道及消火栓
8.6 消防水炮、水噴淋和水噴霧
8.7 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
8.8 蒸汽滅火系統
8.9 滅火器設置
8.10 液化烴罐區消防
8.11 建筑物內消防
8.12 火災報警系統
9 電氣
9.1 消防電源、配電及一般要求
9.2 防雷
9.3 靜電接地
本版已經廢止,最新查看:http://www.yd987.com/gfan/4421.html
您可以選擇一種方式贊助本站
支付寶轉賬贊助
微信轉賬贊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