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

摘 要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特種設備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特種設備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安全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總局令第2號公布的《鍋爐壓力容器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有關法律法規和某市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范圍和事權劃分

  (一)嚴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2個,或者受傷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以及無人員傷亡的設備事故。

  (二)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應急救援工作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指揮和組織實施。縣屬企業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應急救援工作由縣人民政府領導,企業負責指揮和組織實施,移動式特種設備在異地發生事故后,應急救援工作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組織救援。

  二、應急救援機構和職責

  (一)應急救援領導組及其職責

  為了加強對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某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成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

  組 長: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副組長:特監股股長

  成 員:特監股全體成員

  主要職責:全面指導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制訂緊急管理辦法或特別措施;督促鄉(鎮)人民政府調用設備和人員;向縣政府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報告事故救援情況。

  (二)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救援辦公室及主要職責

  辦公室主任:

  主要職責:負責實施領導的決策;完成應急救援預案的日常工作;匯總報告事故情況;傳達領導組的各項指令。辦公室設在澤州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鍋檢股。組成人員為鍋檢股全體成員。

  三、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立即將發生事故的情況如實報告當地政府和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并在1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

  (二)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名稱

  2、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3、事故發生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4、事故設備名稱

  5、事故詳細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初步估算

  6、事故原因

  7、事故報告人,報告時間

  (三)事故現場保護

  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任何人不得隨意挪動和破壞。因搶救傷亡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體的,應通過拍照、繪圖等方式對事故現場做出標記和詳細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書證、物證等證據。

  四、應急反應

  (一)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接到事故報告后,相關政府和縣應急救援組及有關人員必須立赴現場,迅速開展搶救工作。

  (二)現場指揮由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負責,協調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其它有關部門具體實施事故的處理工作。

  (三)縣特種設備應急救援組負責搶險救援的指導工作,并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報告搶險救援情況。

  (四)縣特種設備應急救援組設立應急值班電話:3039443

  (五)特種設備安全發生一次死亡3—9人(含9人)或經濟損失100萬元(含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事故,執行《省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發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經濟損失巨大以及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執行《山西省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在發生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上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并配合縣局和當地政府進行組織救援工作。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根據事故情況。積極配合上級部門,組織調集特種設備技術人員和搶險機械參加現場搶險,并完成上級部門交付的其它工作任務,搞好救援工作。

  五、其它事項

  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制訂相應預案,建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結構和隊伍,保證人員和裝備落實到位,要定期進行模擬演練,并將預案報縣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備案。

  在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救援中,各相關單位負責人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對于發生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瞞報、謊報或拖延不報,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應追究事故單位、當地政府的責任;給國家和人民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應追究其法律責任;對在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應給予表揚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