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已經2017年1月10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1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個人可接受風險標準和社會可接受風險標準(試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告2014年第13號)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個人可接受風險標準和社會可接受風險標準(試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告2014年第13號)指導企業聘請具備能力的第三方機構單位,按照有關法規文件,對本轄區內所有液化氣體罐區進行安全風險評估,有關裝置和儲存場所與周邊安全距離必須滿足《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個人可接受風險標準和社會可接受風險標準(試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告2014年第13號),對達不到要求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整改。

民用建筑燃氣安全技術條件國標29550-2013在線閱讀
本標準規定了民用建筑中城鎮燃氣、燃氣管道及設備、燃燒器具、燃具排炳技術條件、報警器和緊急切斷閥的通用技術要求。

城鎮燃氣設計規范(2020年版) 國標50028-2006正文及條文說明在線閱讀
城鎮燃氣設計規范(2020年版) GB50028-2006正文及條文說明在線閱讀: 現批準《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2006 局部修訂的條文,自2020年6月1日起實施。經此次修改的原條文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圍為兩岸堤防之間的水域、沙洲、灘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區,兩岸堤防及護堤地。無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圍根據歷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設計洪水位確定。河道的具體管理范圍,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劃定。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13年修正本)
?(2002年1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44號公布 根據2011年2月16日國務院第14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2011年3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1號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一次修正根據2013年12月4日國務院第32次常務會議通過,2013年12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5號公布,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的《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天然氣 Natural gas 國標 17820-2012在線閱讀(廢止)
本標準代替GB17820-1999《天然氣》。本標準與GB17820-1999相比的主要變化如下:
——修改了一類氣的高位發熱量、總硫和二氧化碳的技術指標;
——修改了三類氣的總硫和硫化氫的技術指標;
——明確水露點應比輸送條件下最低環境溫度低5℃;
——修改了一類氣的高位發熱量、總硫和二氧化碳的技術指標;
——修改了三類氣的總硫和硫化氫的技術指標;
——明確水露點應比輸送條件下最低環境溫度低5℃;

石油、石化及相關工業用的鋼制球閥國標12237-2007在線閱讀
本標準規定了石油、石化及相關工業用的鋼制球閥的結構型式、技術要求、材料、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標志、包裝和儲運。適用于公稱壓力PN16~PN100、公稱尺寸DN15~DN500,端部連接形式為法蘭和焊接的鋼制球閥;適用于公稱壓力PN16~PN140、公稱尺寸DN8~DN50,端部連接形式為螺紋和焊接的鋼制球閥。

焊縫無損檢測 超聲檢測 技術、檢測等級和評定國標/T 11345—2013全文
本標準規定了母材厚度不小于8mm的低超聲衰減(特別足教射衰減小)金屬材料熔化焊焊接接頭手工超聲檢測技術。檢測時焊縫及其母材溫度在0~60℃之間。本標準主要應用于母材和焊縫均為鐵素體類鋼的全熔透焊縫。
《油氣罐區防火防爆十條規定》
《油氣罐區防火防爆十條規定》已經2015年7月30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認定管理辦法
為積極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精神,加強大型專業化市場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工作,切實認定一批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強、規章制度完善、管理規范化的市場,鼓勵其持續做好市場知識產權相關工作,在本地區發揮流通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引領示范作用,經局批準,現將《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認定管理辦法》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決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作如下修改:
物業管理條例(2016年修正)
最新版物業管理條例(2016年修正)根據2007年8月26日《國務院關于修改〈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修訂 根據2016年2與6日《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16年修正)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6年9月1日施行)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6年修訂)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于2016年7月2日通過,現予公布。
石油天然氣管道屬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的行業品種
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等事故的教訓,落實有關事故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國務院安委會組織研究編制了《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的行業品種目錄》,用于指導各地區和各有關行業全面摸排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風險。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2016年修訂)
《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已經2016年1月13日國務院第11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第六十二、刪去《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三款。即刪除:申請人憑燃氣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手續。(本條款刪除!)
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 建設部令第136號
《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已于2004年12月15日經建設部第4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
本標準規定了安全評價的管理、程序、內容等基本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安全評價及相關的管理工作。
安全預評價導則AQ8002-2007
本標準規定了安全預評價的程序、內容、報告格式等基本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建設項目、工業園區規劃或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預評價。
安全驗收評價導則AQ8003-2007
本標準對安全驗收評價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內容作出明確規定,對確保安全驗收評價工作的有效實施、促進建設項目、生產經營活動或工業園區建設實現本質安全具有重要意義。本標準為制定各行業安全驗收評價具體細則提供基礎。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2007年9月1日)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已于2006年12月30日經建設部第11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16年修正)
根據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