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裝及驗收規程城建標準 12-2013全文(含條文說明)在線閱讀

摘 要

現批準《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裝及驗收規程》為行業標準,編號為CJJ 12—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1.2、3.1.5、4.1.2、4.6.16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裝及驗收規程》CJJ 12—99同時廢止。

3 基本規定

31 一般規定

311燃具及其配套使用的給排氣裝置和安全監控裝置等,應根據燃氣類別及特性、安裝條件等因素選擇。

312燃具銘牌上標定的燃氣類別必須與安裝處所供應的燃氣類別相一致。

313燃具節能和節水性能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燃具選型原則宜按本規程附錄A的規定執行。

314安裝燃具的建筑應具有符合燃具使用要求的給水、排水、供暖、供電和供燃氣系統。

315住宅中應預留燃具的安裝位置,并應設置專用煙道或在外墻上留有通往室外的孔洞。

32 城鎮燃氣

321城鎮燃氣的類別和特性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鎮燃氣分類和基本特性》GB13611的規定。城鎮燃氣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的規定。

322燃具前供氣壓力的波動范圍應在(0.751.5)倍燃具額定壓力Pn之內;當海拔高度大于500m時,燃具額定壓力Pn宜符合本規程附錄B的規定。

33 煙氣排放

331安裝敞開式燃具時,室內容積熱負荷指標超過207Wm3時應設置換氣扇、吸油煙機等強制排氣裝置。

有直通洞口的毗鄰房間的容積也可一并作為室內容積計算。

332安裝半密閉式燃具時,應采用具有防倒煙、防串煙和防漏煙結構的煙道排煙。

333安裝密閉式燃具時,應采用給排氣管排煙。

334燃燒所產生的煙氣應排至室外,不得排封閉的建筑物走廊、陽臺等部位。

34 安全監控

341城鎮燃氣/煙氣(一氧化碳)濃度檢測報警器和緊急切斷閥的設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的規定。

342城鎮燃氣報警控制系統安裝、驗收和維護等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城鎮燃氣報警控制系統技術規程》CJJ146的規定。

343家用燃氣報警器及傳感器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家用燃氣報警器及傳感器》CJT 347的規定。緊急切斷閥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電磁式燃氣緊急切斷閥》CJT 394的規定。

35 建筑設備

351建筑給水排水系統、熱水供應系統、采暖系統和供電系統的設置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 50015、《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 50736、《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42和《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16等標準的規定。

352室內燃氣系統的設置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和《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CJJ 94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