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 國標 17167-2006

摘 要

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 GB 17167-2006:本標準規定了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 GB 17167-2006
本標準規定了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標準的4.3.2、4.3.3、4.3.4、4.3.5、4.3.8是強制性條款,其余是推薦性條款。
實施日期: 2007-01-01
首發日期: 2006-06-02
提出單位: 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司、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計量司和國
歸口單位: 全國能源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主管部門: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起草單位:全國節能監測管理中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研究所、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等
起草人:  張萬路、王順安、何相助、賈力、李愛仙、辛定國、葉元喬、康治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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