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號) 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號):本規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建設部1994年11月10日發布的《建設工程抗御地震災害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38號)同時廢止。 NEW 2018-01-16 閱讀 564 0條評論 閱讀全文